文明融合论之:权力关系趋民有才使
考察中外历史上的权力关系,可以发现权力关系主要在富产者、少产者、无产者和才高者、才平者五类群体之间,围绕着权力归谁所有、主要为谁服务和权力运行效率三大主题进行演变。大体上演变出三阶段七种模式。即从权力归谁所有和主要为谁服务的角度,可将权力关系演变史分为三个阶段:氏族社会的无所主权,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资产主权,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主权。
从权力运行角度,三个阶段各演化出七种不同的模式,分别是无所主权的“才能行使”,资产主权的“身份选才”“贵族裙带”和“皇权选才”,人民主权的“资本民主”“先进特权”和“先锋法治”。总体趋势是权力越来越归全民所有,越来越主要为普遍民众服务,越来越由才高者行使权力、并越趋高效。
第一,无所主权。原始社会,基于血亲而组成的氏族、部落,成员数量比较小。为了在恶劣环境下生存,没有权力观念的族群成员不得不依靠经验丰富、才能突出的族长或酋长来领导。族长或酋长的领导才能对族群的生存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笔者称此时的权力关系是“才能行使型”。
第二,资产主权。进入私有社会,在“君权天授”“君权神授”观念的指导下,经济上居主导地位的富有阶级把持着国家权力,即“资产主权”。由于各族群之间存在宗教传统、文化习俗的差异,导致权力行使存在差异性。大体可分为“身份选才”“贵族裙带”“皇权选才”三种类型。其中,“身份选才”主要有古希腊、古罗马的民主共和制,主要特点:从具有公民身份的成员中直接选举有才能的人来行使权力。没有公民身份的则无法掌权。随着国家疆域和族群成员数量的扩大,无法再进行直接选举,最后被贵族制、君主制取代。
“贵族裙带”主要有古希腊的贵族制、古罗马和中世纪的君主制,以及中国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都是任命贵族成员掌握各级权力。这种任命多依据裙带关系任人唯亲,特别是皇权、王权的世袭继承制,导致贵族后代的能力越来越差。“皇权选才”只存在于中国秦国/朝、两汉和隋唐至清朝。典型制度有秦国的军功爵制、汉朝的察举制和隋唐至清朝的科举制。主要特点是世袭的专制皇帝与各阶层有才者共享权力。然而,由于最高权力仍是世袭制,即使从各阶层选拔有才者掌握权力,也无法抵消世袭皇帝治国能力一代不如一代的大趋势,权力效率日趋低下。
第三,人民主权。随着“天赋人权”取代“君权天授”成为社会普遍观念,世界各地纷纷建立起“人民主权”的国家。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赋予权力给有才能者组织政府来行使权力,即“民有才使”。由于权力实质控制人的不同,“人民主权”可以分为资本民主、先进特权和先锋法治三种类型。“资本民主”在法理上坚持人民平等享有国家权力,但实质由资本家来控制。这是因为,候选人参加选举需要经费支持,只有获得有钱的资本家的资助才有可能获胜。资本家正是通过选举程序完成资本对国家权力的掌控。
“先进特权”是苏式社会主义权力关系的典型特征。法理上明确国家一切权力属于城乡劳动者,由各级劳动者代表苏维埃实现之。国家领导权(专政)属于先进的无产阶级,布尔什维克是领导力量。然而,受中央集权的历史传统影响,苏维埃会期短,代表不能发表意见,实行等额选举,使得党政军各级官僚事实上形成特权阶层,脱离群众,腐败严重,任人尚亲而难尚贤。“先锋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关系的主要特征。
法理上明确:在工人阶级(党是其先锋队)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基础上,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是其先锋队),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实施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人民民主专政保证了国家权力真正为最广大民众所有;先锋队的领导推动着与资本脱离关系的有才者来行使权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有效克服了特权阶层问题,人民主权得到很好落实。
综上所述,权力关系演变的核心在于越趋平等与高效,以及寻求平等与效率的最佳结合。首先,权力所有越趋平等,主要表现在:从无所主权,到资产主权、人民主权,人类从对权力无所意识,到只有少数富人才有权力,再到全民拥有权力。其次,权力行使越趋高效。从最初的有才者行使,到身份选才、贵族世袭、皇权选人,再到从全民中选才。选才范围在加大,才能更趋全面,权力运行效率更趋高效。第三,平等与效率相均衡。原始社会是唯才论,身份选才是在身份不平等中求效率;贵族裙带是只要身份不平等,不管效率如何;皇权选才既要身份不平等又要效率;资本民主是全民平等先于效率;先进特权是法理平等上的效率优先;先锋法治是法理平等上的效率为重,兼顾现实平等(民主集中制)。
以实现全人类的平等和富足来衡量,未来只有真正确立起平等与效率兼顾,有才者行使、权力与财产分离的权力关系,即民有才使、权财分离,才能将人民主权从形式到实质的全面彻底实现。
——摘录自《变局·谋节——新制胜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