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融合论之:天性与天差
人类从自然界走来。劳动促使人类脱离动物,走向文明,成为社会性动物。因此,劳动性是人性的根本。
在劳动本性的作用下,社会化的人类既隐含有动物的自然属性,又具有经劳动改造而来的社会属性。二者共同构成人的天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善恶两念。每个人天性中既有“亲亲”(亲爱自己的亲人)的私爱,又有“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的公爱。私爱和公爱都是一种善。当私爱发展到极致,就会为了自己而伤害他人,就变成了恶。因此,每个人都是集“善”“恶”于一体的矛盾综合体。
二是名利双求。每个人都在为“利”或“名”而奋斗。“利”主要表现在对物质财富的追求,相当于马斯洛需求理论中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也就是福山所说的“无限扩张的欲望”;同时也表现在对精神财富的需求,如文化、艺术、娱乐享受等。“名”表现在获得其他人的肯定和自我的肯定,相当于马斯洛所说的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也就是福山所说的“寻求平等的承认”。从另一个角度看,人们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可称为物质需求,人们对精神财富和“名”的追求可称为精神需求。有些时候,名利可以双收。有些时候,要名就得放弃利,要利就放弃名,名和利相互矛盾。
人类天性中的善与恶、名与利,会随着社会环境、社会条件的变化而突出某个方面。如在生死诀别之时,多数人求生(利)而舍义(名),少些人舍生(利)而取义(名);生活富足之时,多数人会开始求名而舍利,少数人仍然是逐利不止而不顾公益。另外,在个人人性的基础上会发展出族群的社会观念。社会观念反过来又会制约和影响每个人的人性。如在中国古代的商朝,杀人祭祀是社会观念所允许的。因此,在商朝以人牺牲祭祀祖先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每个人都会认为这是符合人性的。然而到了西周,周人认为以人牺牲是没有人性的事情,孔夫子甚至反对以人俑殉葬,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这就是社会观念的转变影响着人性的转变。
社会上的每个人除了具有相同的人性外,还存在源自自然和社会的两大差别。一是才能不一。二是家庭背景差异。所谓才能不一,就是受先天智力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人在才能上表现出差异性,多数人才能平庸,少数人才能突出。所谓家庭背景差异,是指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就会出现有些人出生在权富家庭,天生就具有财富优势 ;有些人出生在贫困家庭,天生就缺少财富支撑。
——摘录自《变局·谋节——新制胜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