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武器装备从整体上来讲是比不上国军的。不过等到了解放战争中后期的时候,解放军们使用的大炮的数量以及质量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那么,我军那时候所使用的大炮以及炮弹,主要是从哪里得来的呢?
解放战争时期,“大炮”通常指的是“大口径火炮”,也就是口径是75mm及以上的火炮:75mm山炮,还有威力大的野炮。那些105mm及以上的统称作是榴弹炮,再加上数量较少的加农炮,这些通常被叫做“重炮”。这些都不包括曲射的迫击炮(重迫击炮在100mm以上)。不过也不排除有一些统计数目当中,包括了80mm以上的中迫击炮。
全面内战爆发的时候,我军总的有十四个兵团(每个团有三到九个连不等),十七个营(每个营有两到四个连不等)、三十八个连。这里面尤以东北民主联军的炮兵实力较强(有着十个团、六个独立营又二十二个连)。不过这个时期我军的炮兵拥有很少的大口径火炮。而且据相关统计,总的有58门山炮。其中大多数还是跟上面说的一样属于东北(光是1纵便有12门山炮)。
因此,我军炮兵的起点可以说是比较低的。不过在开战之后,关内的国军作战不力,间接地给我军送来了不少的大炮,可数的便有七战七捷时二三十门山炮,宿北30多门山野炮,鲁南48门榴弹炮、以及12门野炮。另外,在东北,我军还趁着停战的时候,积极拣洋落、买军火,小半年光景的时间便拥有了450门大炮。
在关内,我军的大炮从无到有,基本上都是凭借缴获得来的。尤其是华野的对手强,不过许多都在歼灭战里被消灭了,所以也缴获得到了很多的大炮。关外的话主要靠捡,缴获得来的比较有限。而且,因为当时缴获国军所得的大炮很多都是美式的,也就意味着缺乏弹药,所以很难形成战斗力(相对的,“捡”来的日式火炮那就有大量的捡来的炮弹进行支持)。
还有就是炮弹方面,山炮及以上火炮所需要的大炮弹弹头,我军当年都没有办法进行生产。一九四八年初的时候,才由华东局支持的大连建新公司(其中的技术人员是新四军的老人)研制出山炮弹。建新公司有许多日军所储存的大炮弹,所以东北的大炮弹还是充足的,足够打五年时间。而且,在战争爆发之前,便已经有数万发的山炮弹以及弹头,经胶东运往山东、华北。因此战争初期的时候,关内的山炮弹也是有保证的(毕竟山炮弹数量比较少)。
半年之后,华东战场的局势发生了变化,有了需求、也有了运输的可能。在规模愈来愈大,缴获得到的山炮、野炮愈发多之时,关内作战所需的炮弹一方面是凭借缴获,另一方面则是进行复装(使用过的弹壳加上弹头)。晋冀鲁豫以及华北地区,在一九四七年这一年里面总的复装了一万发的山炮弹。那些炮弹主要提供给中原地区的三路大军使用。等到淮海战役之时,山东全境已经得到解放,大连所生产的大炮弹便得以源源不断地运到关内,华野的山、野炮战斗力也得以真正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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