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第十一
出自————《空中国防论》
出自————《西方军事著作》
空中力量的发展已迫使整个国防计划完全重新组织。
遍及全世界的电气通信的快速性和可靠性使我们有可能以前所未有的方法综合使用所有参加国防的各军兵种。
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发生武装冲突时,在将己方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能力中,空中力量的影响是起决定作用的。现在某些类型的飞机,不论是飞越海洋还是飞越大陆,可以从空中飞达全世界。
以上情况的必然结果是,国防力量构成中的每一个部分的任务,必须清楚地说明,它们的能力和限度必须彻底地了解,以便使每个部分的行动与其他部分结合起来,发挥最大的效能。
在空中力量出现之前,国防成分是由陆上力量和海上力量组成的。那时海上的全部作战任务由海军担任。陆上的和陆地上空的各项任务则由陆军担任。这两个军种之间的任务只有在海岸附近有很小一部分相互重叠,但这并不是一个严重问题。
然而,现在陆基作战的航空兵部队在其海岸外的作战半径之内能够控制海面及其上空。在此距离之内,海军已不再是最大的势力。因此,就海军保卫海岸的任务来说,已不复存在,而其任务必须在飞机活动区域之外。
海军用于海岸防御的陆上部队以及所属的陆上设施,可以取消。以往用于这方面的钱和人力物力现在应放到防空部队上去。
陆上力量的任务和陆军,将大体保持与过去相同。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在主要步兵部队周围集中炮兵力量,并使它们获得最大的机动性。海岸炮,即使在潜艇火力达不到的地方,也已变得无用,在这方面花费的钱和人力物力,应该转移到空中力量上来。
空中力量应在其本身特殊的职能范围内赋予明确的任务。这种任务是负责国家的全面防空。没有这种专门规定的任务,国家对航空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将在陆军、海军和其他军兵种之间浪费掉。而不能获得最大的效益。
现在,世界上所有的强国都在建设空军力量,以便能在离本国尽可能远的地方打击对手,不管敌人是在空中、海上或在陆上。采取这种政策,为的是使战斗在远离自己国境线或海岸线的地方进行,以免国家遭受敌方部队的骚扰。
组织空中力量的基本原则是在人员、器材和军械有限的条件下,建立一支活动半径尽可能最大的空军部队。
对空军按重要性来说占第二位的是组建某些地方航空部队,用以保卫最为主要的政治经济中心。纽约市可作为这类要地的例子。这种地方防御部队应该综合使用地面和空中的一切防空手段和方法。
重要性占第三的是配属给陆上和水上军事组织的辅助航空部队。这类航空部队通常称为观察航空兵。象所有的辅助力量一样,应在相同效率下压缩到最低点。
因此,在组织我国空中力量时,应该考虑到:
1、空军;
2、地方防空部队;
3、辅助航空兵部队。
第二、三项中,它们除其他责任外,应该经训练能担任进攻性任务。
军事空中力量指挥系统的组成应尽最大可能进行集中指挥。现在空军部队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能机动一千至四千英里。陆上和水上的兵种在此时间内只能移动此距离的一小部分。如果我们从切萨皮克湾到缅因州建立一个防空区,长度约八百英里,这段距离空军在八小时或更少时间内,可以搜索一遍,同样的距离由地面部队防御,需建几个防御区。把空军部队配属给这样的任何一个地面部队,其结果是零打碎敲地使用空军,在关键时刻不能最大限度发挥力量。因此,所有空军部队都应该直接由国家军事力量总司令来指挥。
地区防空部队是用来保护当地的,同样应该由最高司令官指挥,但要与该地附近的地面部队密切联系。
辅助航空兵部队在其所配属的部队司令官指挥下,至于训练、防区、侦察纵深、侦察方法和供应,由空军进行一般的控制。
航路的建设与控制和进攻作战用的空军基地的守卫,这些都与空军重大利益有关,应置于空军控制之下。空军还应该拥有征召和训练各种空军人员和采购飞机、飞行器材、军械和零备件的决定权。
空中力量是在国防构成中发展最快的部分。需要有符合时代的眼光,计划必须放在今后七至十年将会发生什么的基础上。对将会发生什么的估计错误,将给战时带来严重的后果。
考虑到未来我们的可能紧急情况,空军应该作好以下准备:
在美国大陆范围内,应该有一支进攻性空军部队,包括一个有一千二百架飞机的空军师(作为一个单位来作战),两个独立旅,一个部署在大西洋沿岸,另一个部署在太平洋沿岸,每个旅配备六百架飞机。这些部队由三分之二的驱逐机和三分之一的轰炸机组成(如果这种部队长期成为我们组织的构成部分,在轰炸航空兵中,应包括一些强击航空兵)。
应该有装备一百架飞机和零备件的地区防空部队,用以保护纽约市,其他城市在需要成立防空组织时可以此为榜样。
在巴拿马应该有一支装备一百架飞机的地区防空部队。必须组织一条通过美国、波多黎各、西印度群岛、古巴、墨西哥和中美洲到巴拿马的航路,以便能够把空军部队派往最重要的地方去保卫那个地区。
夏威夷群岛由于远离大陆,应该有一支装备三百架飞机的空军部队,其中三分之二为驱逐机,三分之一为轰炸机。除空军部队外,那里还应该有装备一百架驱逐机及附属设备的保卫瓦胡岛的地区防空部队。
由于菲律宾群岛的战略地位,那里不应该保持空军部队和地区防空部队,因为一旦有战争这个地方是无法保卫的。那里的航空组织只应由两个各装备二十五架双座飞机的一般勤务中队组成,其用途是反地区性暴乱、侦察和发展群岛间航空线。
阿拉斯加应该部署一支装备三百架飞机的空军部队,其中二百架驱逐机,一百架轰炸机。这些部队的司令部平时设在吉本堡附近,塔纳诺河口对面的育空。应该经加拿大同意建立一条由美国到阿拉斯加,远达塔姆和威尔士王子角,并南下阿拉斯加半岛和阿留申群岛到阿图岛的航路。
在美国的空军部队中,应有百分之十五的军官和军士在组织中服常备役,其余的为后备役。行政管理、工程和供应部门应该都是常设机构。在巴拿马,部队应保持一半的实力;在夏威夷群岛应齐装满员;在阿拉斯加,保持一半实力。地区防空部队和执行侦察任务的辅助航空兵部队的数目与实力,应随时按其所服务的组织的需要而变化。
航空人员的培养有最大的迫切性,这与陆军和海军都不同。航空勤务部队每年死亡人数占陆军中死亡总数近一半:1921年为百分之四十二;1922年为百分之四十三;1923年为百分之四十七;1924年为百分之四十一。在战时,其死亡人数在军官中的比例甚至更大。这就需要一个与陆军或海军完全不同的人员补充制度,一个不同的后备役制度和一个完全不同的入伍、晋升和退役的制度。
航空勤务部队的空勤人员,应从我国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人中招收具有运动员气质、身体条件适合从事航空职务的人。入伍后,应保障他们按服役年限得到适当的晋升。其中优秀分子应放在指挥员的岗位,并按职位所需的任务和职责给予临时官衔。那些不是由于个人过失而退役的人,应该发给与他们服役年限相适应的退休金。这种制度能保证个人有一种终生职业。并能把合适的人吸收到航空勤务部队的各单位中来。
统一指挥是空军部队使用的基础。如果把空军部队分散和配属给地面或水上军队,则空军部队在战时就不能有效地作战。
空军军官的教育体系,基本上按陆军军官那样的模式是错误的。这种教育体系会助长作战的懦怯性,缺乏空军所需要的远见,缺乏领导空军部队的能力。航空人员应该主要由航空教育机构来进行教育和培养。与其他军种的联络,应该是有来有往的,地面的陆军人员应该由航空军官代替陆军军官对他们进行空军职能的教育。在我们教育体系中这是个严重的缺点,而且情况将继续变坏,因为我们的空军军官现在主要是在地面进行教育,在空中进行教育是第二位的。
当前航空勤务部队的预算控制制度对空中力量的发展是破坏性的。空军部队与地面部队之间没有海军与地面部队之间那样的关系。空军部队必须主要用来在空中对付敌空军部队并取得胜利,然后再去摧毁敌人陆上或水上的设施。空中力量应该获得完全独立于陆军和海军外的预算。
在目前的条件下,军事航空是陆军和海军的一部分,航空兵不能得到必要的关心,以满足其建立一支能从敌人手中夺取制空权的进攻性航空兵的需要,因为他们遵循的基本原则是,陆军建设以步兵为主,海军建设以战列舰为主。
统一的战术教育是必要的。当前,在陆军或海军的航空部队之中,并没有这种教育。
实际上,在全世界所有的文明国家中,都有统一的空军司令部,它们由空军的将级军官掌握。分散和独立的空军战斗部队则直接隶属于由各国最高统帅指挥的战术航空兵和战略航空兵。与此形成显明对比的是,美国的航空兵没有单一的司令部,实际上美国没有空军。
一个军种不求助于别的军种,而能单靠自己独立作战的时代,就象过去大部分情况下陆军和海军所曾做过的那样,已经过去了。空中、陆上和水上部队,必须结成一个整体,在统一指挥下,提供有效的国防。
根据我多年服役的经验和我们知道的有关各个强国航空组织的知识,我确信,我们国家军事航空之所以没有效率,民间航空和商业航空之所以不发达,航空实验之所以缺乏和中断是由于缺少下列条件造成的:
1、与陆军和海军平等的掌握全部航空问题的航空部;
2、明确的航空政策;
3、适应这一航空政策的军事组织与民间组织;
4、为整个航空事业提供适合人才的方法;
5、为整个航空事业进行采购和供应的统一制度;
6、对所有航空部队进行指导和检查的制度。
除非使这些建设空中力量的基本原则生效,否则,美国空中力量将继续在绝望的深渊中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