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枪一枝,打得妻离子散,未闻炮声震地;铜灯半盏,烧尽田地房廊,不见烟火冲天!”这副对联描述的是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旧中国鸦片泛滥成灾的画面。吸食人群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
在鸦片这方面的问题,从清政府时期就已经开始禁毒运动了,不过就算他们有所行动,因为这会涉及到许多权贵的切身利益,就变得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也就是不了了之了。
但是鸦片带来的危害实在是太大了,对中国造成十分不好的影响,就比如大量的白银外流,造成清政府财政危机;再是银价上涨,增加农民负担;浊食统治机构,清政府更加腐败;毒害人民身心健康,削弱军队的战斗力。
对此,在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之后便十分坚定的要把祸害了中国近百年的鸦片铲除,新中国的主要方法便是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毕竟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最强大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二年,也就是一九五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1次政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都设立禁烟禁毒委员会,严格禁种罂粟。这一项禁毒通令发布出来后,各级人民政府马上行动组建禁烟禁毒委员会,一时间全国各地都风风火火地展开了禁毒运动。
这场禁毒运动中,有非常多的人民群众都参与了进来,估计有一百三十万地人进行了相应的检举告发,卓有成效。
当时中共中央还颁布了相关的指示《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这则指示里面就着重点明了要打击惩办少数,教育改造多数,特别提倡检举立功。
具体的内容是这样的:【对于运动中被揭发或自动坦白的毒犯,在处理上应采取严厉惩办与改造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打击惩办少数,教育改造多数,即:制造者、集体大量贩卖者从严,个别少量贩卖者从宽;主犯从严,从犯从宽;惯犯从严,偶犯从宽;拒不坦白者从严,彻底坦白者从宽;今后从严,过去从宽。打击的重点放在集体大量的制毒、贩毒犯与严重违法的工作人员。对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只要彻底坦白,真诚悔过,检举立功者,可减轻或免予处分。】
中共中央着重打击制毒贩毒的人员,不过虽然全国的大部分地区都已经禁种了,面对着毒品市场巨大的利益,也还是有很多人冒着风险去走私。
对着形势还是较为严峻的禁毒情况,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五日,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五月二十一日,政务院颁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随后的七月三十日,中央批准了公安部拟定的《关于开展全国规模的禁毒运动的报告》。
各种通令报告颁布下来以后,全国1202个禁毒重点地区进行大规模的缉毒活动,最后,在这种强大力度之下,全国查处了差不多三十七万的毒贩,抓捕了八万两千多人。对于这些毒贩采取的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若是有贩毒人员能够检举出其他的人便不会去追究刑事责任,但要是一直嘴硬的话就严惩不贷。这一原则的出现,大部分的毒贩都选择检举,随着检举的越来越多,毒品交易网络就这么被打破了。
这场全国的禁毒运动是在一九五二年的十一月底结束的,从《关于全国禁毒运动的总结报告》里可知,此次运动共查出毒犯369705名,逮捕了82056名;处理51627名,其中判处各种徒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33786名,劳改的2138名,管制的6843名,释放3534名,已处决880名;共缴获毒品3996056两,制毒机235部又15716套,贩运藏毒工具263459件。
看看这成果,堪称奇迹,就在这短短的三年内便将祸害中国将近一百年的鸦片基本禁掉。不过即便是有了这么好的结果,中共中央还是没有放松对于鸦片毒品的打击,一直陆陆续续颁布各种法律条文。如在一九六三年颁布了《中央关于严禁鸦片、吗啡毒害的通知》,七三年颁布了《关于严禁私种罂粟和贩卖、吸食鸦片等毒品的通知》。
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这三十年时间里,新中国的“无毒国”的称号享誉世界。虽然这些年各类毒品又席卷了中国,但是中国对于毒品严禁的态度从来都没有变化过,定会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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