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反暴乱的战略思想

作者: 约翰·柯林斯 ·美国 2022-02-17 19:29:05

出自————《大战略》《当代美国各派军事思想·第三

出自————《现代军事理论

  我只听说过两种类型的战争:运动战和阵地战。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革命战争。

伯纳德·福尔:《没有欢乐的街道》一书中所引戴高乐将军的话

   夏尔·戴高乐这段尖刻的评论,据说是在五十年代初期法国在奠边府大败之前发表的。它表明一些国家的决策人不懂得革命战争的独特性质 。

   反暴乱方面存在的问题

   暴乱与其它形式的冲突不一样,它主要是政治的和社会的行动,早在军事行动表面化之前,它就构成了战争。因此,需要有一种用非常特殊的方式把武力和劝说结合起来的对付方法。即使是在第二和第三阶段中(见第七章),以夺取重要地形和以战斗打败敌人整营整营的军队为中心的正规反暴乱作战,也暴露出严重的弱点。捉摸不定的敌人随时准备放弃地盘,只有在他们自己选择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他们才打算死守硬拼。各国政府需要有一个发挥自己长处、利用敌人短处的政治、军事、经济、社会、心理的统一计划。

   显然,不存在一种能对付一切革命“最好”办法。由于情况千变万化,因此,无论是战略还是战术,都必须适应具体的情况。然而,过去的一些成功的办法还是有某些普遍意义的。

   第一阶段的反措施

   几乎每个人都同意“防微杜渐”的说法。革命象癌症一样,若能及早发现,及早治疗,效果最好。但是,说来容易做来难,因为暴乱分子最初的骚扰往往是采取低调进行的。那些混在有社会地位的人物中的激进分子不容易辨认出来。他们的活动往往被人们误解,而一旦被识破,昏庸的官吏们又可能故意装作不知道。通常只有警察和少数政治家才意识到这种威胁。再者,由于早期阶段显示出来的危险几乎总是显得微不足道,不值得使用人们建议采取的对付手段。因此,要想使普通老百姓感觉形势危急,就要费点力气。

   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进退两难的局面。如果在早期有选择地采取一些严厉的反措施,颠覆活动一般可以被扑灭。不过,这个政权就要冒被人指责为“野蛮镇压”的风险,从而损害它在国内外的声誉,甚至可能导致它的垮台。此外,除非认真地努力消除引起革命的根本原因,否则革命运动几乎肯定会在以后的某一天以更加剧烈的形式复活。如果听任颠覆活动发展成为大规模的暴乱,然后再进行无情的反击,虽然理由终于充分了,但到那时国家的生存已处于危险之中。

   已退役的法国陆军军官达维德·加吕拉几年前在哈佛国际事务研究中心写的文章,描述了在各种暴乱潜伏阶段可采取的几种主要的行动方针。

   一、直接行动

   对叛乱的领导人采取直接行动,是最明显的措施,如果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悄悄地进行,就可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法律往往遭到破坏,即使在一些尊重民权的国家中也是如此。在对待恐怖分子和游击队的问题上,即便是最民主的政府也借口例行手续太麻烦,宪法的保证条款不适用,来回避法律上那些不必要的虚饰的规定。局部程序修正过程之缓慢,往往是令人难以容忍的(如禁止美国共产党活动的程序提出了近十年之久才付诸实施)。这种情况加剧了不顾现行法律而自由行事的倾向。

   按这种倾向行事的官员们几乎总得付出高昂的代价。大规模逮捕、预防性拘留、对私藏武器的人处以死刑、轻刑重判、暂时剥夺人身保护权以及对其它民权的诋毁等,必然会遭到大多数老百姓的反对。因此,受压迫的暴乱分子指望得到那些本意良好但轻率鲁莽的狂热者自发的支持,他们试图把法庭变成宣传革命事业的讲坛。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而采取的措施,又可能导致更大规模的镇压。如果真的这样干了,政府人员几乎肯定将使他们努力支持的国家机器失去信誉,同时,还会鼓励他们的选民无法无天。

   二、反颠覆行动

   可以派遣可靠的特工人员打入暴乱组织,报告该组织的活动情况,并在其核心机构中散布不和的种子。联邦调查局在与国内的共产党、“德-美同盟”和黑豹党这类组织的斗争中,绝妙地运用了渗透技术。这种办法在早期最为有效,因为这时地下组织的许多成员都是正在招募“新兵”的未来的“将军”。当恶性肿瘤 [ 译者注:这里指所谓的“暴乱”。 ] 扩散以后,反颠覆就愈来愈困难了。

   三、间接行动

   旨在削弱或消除革命赖以发展的条件的间接行动,提供了另外一些可行的办法。如果能使暴乱分子的事业信誉扫地,或由政府把他们的事业接过来,那危机就会消失。不幸的是,此种成功的例子甚少。同样不幸的是,也很少有一个政权能执行及时而有效的计划,以加强自身地位,消除腐化行为,加强官僚政治,充实警察和军队,最重要的是建立基层政治机器。在五十年代,菲律宾总统拉蒙·麦格赛赛在吕宋岛上于得极为出色。当时,他镇压了胡克巴拉赫普运动 [ 译者注:指人民抗日军。 ] ,并把他们的口号接了过来。但是,没有几个国家领导人具有他这样的聪明才智。大多数国家的领导人都过分热衷于维持现状。

   如果暴乱分子获得支援的来源在地理上与暴乱活动地区是隔开的,则切断其外援的努力很有希望使反暴乱行动获得成功。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刚果的情况就是如此。将增援及补给封锁在来源地,是最令人满意的方法,但这样做的一个条件是不致引起不友好的大国作出敌对性的反应。沿着象胡志明小道这样的后勤供应线采取临时的措施效果较差,但多少也起些作用。

   四、及早取胜的先决条件

   上述几种方法如果单独运用,恐怕哪一种也难以奏效。如果结合起来运用,则成功的希望就大得多。不管选择哪种结合方式,都必须坚定不移,积极行动。罗伯特·汤普森爵士提出了下列五项基本原则,他认为这些原则是取胜的先决条件:

   第一条,需要确定明确的国家目标,其实质:必须是“建立和维持一个自由、独立和统一的国家。这个国家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是稳定的和有生命力的。……可以优先考虑暴乱问题,但不能孤立地加以对待”。

   第二条,政府必须有一个能够迫使革命分子处于被动地位而不是主动地位的全面计划。关键在于灵活性。在所有有关的机构之间,必须有密切的和不间断的协作。否则,关键性的问题就有可能由于“有漏洞而告失败”。

   第三条,必须以革命的基础机构作为打击的首要目标。“如果能消灭甲地的颠覆性政治组织,则乙地和丙地的游击队由于缺乏补给、兵员和情报,就会因逐渐消耗而不断削弱。”(见图七)

   第四条,罗伯特爵士说,当冲突开始激化起来时,政府应当不惜任何代价保卫那些最发达的地区。这是指人口最稠密的地方和经济基地。控制了这些地区,有助于限制暴乱分子扩充力量,阻止他们迅速发展。

   最后一条,如前所述,反暴乱行动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图7.png

 

   [ 注:在C区不一定都驻有部队,但可以将部队调来加强B区,执行特定的作战任务。斜线表示人口稠密区的颠覆分子与农村游击队是隔开的。 ]

   [ 注:本图根据罗伯特·汤普森爵士所著《打败共产党的暴乱》一书之附图改制。该书于一九六六年由普雷格出版公司出版。 ]

   第二、三阶段的反措施

   在革命战争中,一旦武力成为主要手段时,整个斗争形式就发生变化。正如加吕拉所说的:

  ﹝到那时﹞暴乱分子已经成功地建立了自己的政治组织。他指挥着一个由精悍分子组成的、领导着一个统一战线的政党,或领导着与暴乱目标紧密结合的大规模的革命运动。虽然除颠覆以外他的行动是公开的,但他是秘密地进行工作的。

  这个国家的地图上可能展现出三种区域:“红”区,代表暴乱分子有效地控制着居民并进行游击战争的地区。

  “粉红”区,代表暴乱分子企图扩大势力的地区。在这些地区,他们在组织群众和开展游击活动方面作了一定的努力。

  “白”区,代表尚未受到影响但已受到威胁的地区。在这些地区,暴乱分子很容易进行颠覆活动,但一切似乎都很平静。

  反暴乱的阵营内一片混乱。已经意识到紧急情况的存在,但危机感在政府人员中比在白区甚至粉红区的居民中传播得更为广泛。每一个公民是否真正忠诚都值得怀疑。

   如果要挽救局面,政府在此刻必须采取果断行动。现将加吕拉提出的解决办法概述如下:

   以重新取得对人民的控制和赢得他们的自愿支持作为目标。采取军事行动把有组织的游击队从关键地区驱逐出去,这有助于实现上述目标,但不让游击队进入关键地区尤为重要。

   在这方面,除非有群众的合作,否则不会有持久的成果。为此,国家领导人应力求团结少数的忠诚分子,争取多数中间分子,然后利用他们来反对叛乱分子。这种方针只有在反暴乱部队比叛乱分子具有更好的前景时才行得通。

   然而,除非人民绝对相信政府有办法、有胆量打赢,否则少数忠诚分子绝不会给以积极的支持,中间分子也不可能争取过来。“当一个人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光凭宣传是不能打动他的……在暴乱分子还控制着居民的情况下,不管提出的政治、社会、经济和其它改革多么为人们所希望和欢迎,都是不起作用的。”

   因此,政府部队(警察、准军事部队、久经锻炼的常备军),必须保护人民不受暴乱的军队、游击队、或“打手队”的各种暴行的危害,诸如枪杀地方领导人,强迫年轻人加入革命部队,征税而不给补偿,强占民房以及囊括已经少得可怜的食物,等等。一旦人民认识到现政权会保护他们,并关心他们的最大利益,他们通常就会开始为反暴乱部队提供及时而准确的情报,这是对敌人基础机构和军事部队采取有效行动的先决条件。

   最重要的也许是,反暴乱部队必须时刻牢记:罗马城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野心过大的计划会招致失败和挫折,从而使人们丧失信心和继续战斗的意志。罗伯特·汤普森强调指出:

  一种完全有条不紊的解决办法,虽然可能显得缓慢,但却给人一种稳妥可靠的感觉,使人们对最后的胜利产生信心。作好长期打算的准备,政府就有可能取得比预期更为迅速的胜利。如果企图在暴乱分子控制的地区很快取得军事胜利,那就肯定会卷入一场政府和人民都无准备的长期战争中去。

   反暴乱人员如何才能综合研究各种因素制订出切合实际的规划呢?

   学究式的解决办法是没有的。但加吕拉提出的在“红”区与猖獗的暴乱作斗争的战略,是一个有用的样板:

  一、消灭或驱逐暴乱的武装部队。

  二、对已肃清了敌人的地区实行军事占领以维持治安。

  三、采取控制居民的措施。

  四、摧毁暴乱的基础机构。

  五、举行地方选举。

  六、考查由此产生的领导,清除不中用的人。

  七、组织全国性的政治运动。

  八、争取或肃清残余暴乱分子。

   显然,有些步骤可以同时进行,另一些步骤在“粉红”区或“白”区可以不必进行。加吕拉承认,上述战略思想如果过分呆板地应用于某一特定情况,很可能没有效果。但这些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出发点。

  美国的反暴乱战略思想

   本章谈到的上述内容,体现了五十年代末期和六十年代初期发表的那些著作中提出的思想,当时,美国在越南尚未深深卷入。一九六三年,美国陆军特种战争中心根据类似的材料,出版了一本题为《反暴乱计划指南》的书。书中的章节标题包罗了从利益和目标到扫荡——占领行动、情报活动、组织编制方面的要求、心理战、国家的发展和民事活动等所有的问题。

   然而,在迄今我们唯一与人民革命战争打交道的越南战场上,当我们把理论付诸实践的时候,事情往往没有那么简单。美国的决策人未能很好地区分哪些行动和命令适用于受攻击的政府,哪些适用于支援国。这样,帮助者和被帮助者之间的关系就被曲解了。由于过分强调反游击战和有魄力的“绿色贝雷帽” [ 译者注:指美国的“特种部队”。 ] ,多年来美国的战略理论在社会-政治方面留下了一个几乎是致命的盲区。为打正规战而组织、训练和装备的注重实干的美国人很晚才认识到:外来人决不可能打赢一场革命战争;精神可以胜过物质;有形的成果未必是决定性的;简单的办法有时可以胜过科学和技术;如果缺乏适当的战略,不管花多少钱也买不来胜利。最后一点,但肯定不是不重要的一点是:由于制度上存在着惰性,因此对变化的情况反应迟钝。

   结果,经过了许多冒失的开端和犹豫不决的插曲之后,正在萌芽的美国反暴乱理论才慢慢地开始形成。幸运的是,少数几次灾难有助于澄清模糊的认识。

   一、取得的教训

   美国卷入的标准

   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三日由约翰逊总统颁布的“美国对重点国家内部防御的政策”,规定了我们的国家利益,确定了重点,并把原来由美国承担的对付革命战争的主要责任交给了被围攻的政府。次年七月十日,尼克松政府重申了该项政策,并由国务院进行了如下概述:

  总统已经明确指出,我国对于受内部颠覆威胁的国家的援助性质,今后将视各国的具体情况而定。在某些情况下,帮助它们发展经济和政治也许就够了。而在另一些情况下,也许需要在训练和装备方面给予援助。但战场上的反暴乱行动则必须由有关政府运用人民对它的支持,运用它自己的资源和人力去进行。来自外国的大规模干涉当然又是另外一回事,这必须从美国人民的整个义务和利益的角度来考虑。

   在“美国对重点国家内部防御的政策”发表之后不久,华盛顿给各战区发了一份电报,提出了美国卷入反暴乱行动的标准。首先,美国在该地区的安全利益必须是重要的(不一定是生死攸关的)。必须有危及该项利益的真正威胁。有关国家必须准备、愿意而且能够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动并接受美国的援助。有关国家从其它来源(如过去的母国)得不到适当的援助。这一标准与尼克松主义是完全一致的。

   在这个政策的广泛范围内,很可能形成统一的威慑、防御和发展等各项理论。

   组织上的调整

   有一个时期,美国在越南的行动活像一个马戏团在三个场地表演,军事行动在中心场地表演,国家建设和绥靖工作处于从属地位和零零星星的状态。美国的机构象兔子繁殖那样迅速增加,谁都负责,可谁都不负责。缺乏协调的现象十分惊人。必须进行一次组织上的大整顿。

   罗伯特·科默,一九六七-一九七○年越南绥靖计划的制订人和在越南的“民事活动和革命发展支援活动”的第一任领导人,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也许从越南战争中在组织方面可以吸取的主要教训是:正规的政府机器(包括美国的和越南的)想要灵活地解决非正规的暴乱问题,其能力是有限的。统一处理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方面的冲突,无论在制订政策的地方还是在战场上,都会产生最好的效果。在必须对付大规模的活跃的暴乱活动的地方,专门的特别机构……应该及早建立起来﹝异字是本书作者用的﹞。

   这些观点已完全为人们所接受了。我们现在强调的是:从东道国的中央政府起,各级实行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组织。在印度支那,最高级职务是由一名将官担任的,如有必要,也可由一位文官担任。在越南,从中央到地区、省、县,有一个统一的民政-军事指挥系统。在美国顾问的协助下,当地官员是各级主要的计划执行者。这种制度看来相当有效,经修改后,也可适用于其它不同的情况。

   行动方针

   当代美国的反暴乱方针一般地说与汤普森、加吕拉的学说以及类似的战略思想是非常一致的。及时的行动`可实现的目标、对指挥的强调、持久的治安以及对革命采取治本而不是治标的办法等,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最终认识到:在越南并不象人们所说的那样,有“另一个战争”,不管是军事行动,还是政治、经济、社会和心理行动,都是向一个统一行动的一部分。这个启示在其它地方对我们也应该是很有用处的。

   一般的平庸的办法已经过时,人们看到了适应变化的必要性。在这里科默又一次给我们以启示,他说:

  尽管乔治·桑塔亚纳的格言说,凡不从历史上吸取教训的人必定要重蹈覆辙,但吸取上次战争的教训过了头,就意味着我们会按着同一格式去准备下一次战争。……例如,可能危及美国利益的下一次“革命战争”。也许不是象在越南那样的以农村为根据地的战争,而是基本上以城市为根据地的战争。

  应该从越南吸取有关行动方面的主要教训,也许就是绝对需要灵活适应具体情况。虽然这看起来是不言而喻的,但事实上并不那么简单。……﹝异体字是本书作者用的﹞

   二、没有吸取的教训

   谈判的作用

   在革命环境中,谈判具有特殊的意义。罗伯特·汤普森扼要地论述了谈判的意义,他说:

  看来共产主义革命运动可能﹝只﹞准备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进行谈判:为了获得国际上对它的胜利的承认;为了防止全面失败;为了开石丰另一条战线。……

  当一个国家处于防御地位,而且只是为了自己的继续存在和生存而战斗时,……就没有什么可以谈判的了。……

  在这种性质的战争中,不能获胜就意味着失败,因为让步一次就自动破坏了下一次不让步的基础,以致最后造成或是在一个要害问题上作出让步……或是抵抗的意志就此瓦解的后果。无论是北越还是南越都很懂得这一点,因此双方都决不妥协。

   愿意谈判是美国对外政策的一根支柱。但是,我们的外交史正如我们在越南战争以前的军事经验一样,主要是在正常情况下的记录。因此,我们通过谈判来解决东南亚革命战争的尝试一再令人失望,或许还拖长了战争的时间。

   一九七三年我们提出谈判是否对我们有利,还有待证明,不过,许多研究反暴乱的人对此是悲观的。河内政治局大概欢迎从一九七二年秋天开始的谈判。那时的和平谈判掩盖了他们军事上的失败,给了革命分子一个非常需要的喘息时间和重开其它战线的机会。当农村的争夺还在白热化的时候,这种没有西贡直接参加的历时十个月的空谈,并未能为政治解决作出明确的规定。结果它危及了我们伙伴的重大利益。要说明按照协议条件达成的和平是否符合我们的利益,现在还为时太早,但不管出现什么结果,在那种情况下进行谈判总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

   军政机构的反复无常

   甚至在美国对越南的军事介入结束以前,我们官方对反暴乱工作的关心就已淡薄了。革命战争不再是时髦的了。美国政府和军事机构把他们的注意力再次转到了更为熟悉的问题上去了。美国陆军上校哈里·拉赫萨姆(已退役),在他还在美国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工作时,探索了由此产生的一些后果。他的研究结果可以概括如下:

   为对付反暴乱行动而设立的机构已经解散,或即将撤销。我们的两个负责制订方针、计划和进行协调工作的高级机构——超内阁特别小组(反暴乱)和国家部际讨论会——被解散了。负责监督“美国对重点国家内部防御的政策”的国务院,公开表示对反暴乱问题不感兴趣;参谋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内部的反暴乱组织缩小了,而且现在主要忙于别的事务;设在北卡罗莱纳州布雷格堡的研究特种战争的陆军的肯尼迪中心已改名为军事援助中心;反暴乱曾被列为美国所有军校的必修课,现在是可有可无的了。理论上的分歧仍未解决。反暴乱的作用和任务迫切需要澄清。无论是对军人或非军人的反暴乱训练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除非扭转这种趋势,否则,我们在这个下了功夫的、十分重要的领域中所取得的一些初步经验将化为乌有,而以鲜血和国家财富的巨大代价换来的教训也将付诸东流。

 


各国军力和装备数据均收集整理自互联网公开资料,如有侵权,及时告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205817931 邮箱:4905984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