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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属航空兵·第一

作者: 朱里奥·杜黑·意大利 2022-02-15 20:20:23

出自————《制空权》《第三部·扼要的重述

出自————《西方军事著作

       我曾断言配属航空兵是无用、多余、有害的,我的反对者们在反对我的上述论断时,曾满足于强调陆上和海上作战时这些配属航空兵的重要性,因而保持甚至扩大这种航空兵乃是十分重要的。在最近的一篇文章《论海军航空兵》中,贝塔(一位海军高级官员的笔名)分析了舰载航空兵的重要性,概述了在地中海作战的海军部队从离开其基地起,需要配属航空兵帮助的主要需求。据作者讲,这些需求是:(一)反潜搜索,(二)防空,(三)侦察,(四)战术协同作战。在申述他的论点时,作者宣称一定数量的航空母舰是必不可少的。

   任何人只要读到这样一篇简明的文章必定会得出结论:作者是对的。同样,所有尊敬的军界和非军界作者都说,没有配属航空兵的陆军或海军面对有配属航空兵的陆军或海军必将严重地处于劣势,他们也是对的。1913年当我还是航空营营长时,我颁发了第一本《战争中飞机使用规则》,那也是很对的,我为此感到骄傲。当时,飞机还很少被人了解,陆军部命令我在《规则》中谈到飞机时出现的“兵种”一词全部删去。

   当两支陆军或海军相遇,一支有配属航空兵,另一支没有;没有的那支军队将发现自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这肯定是对的。这一论点毋需讨论,就是顽石也会点头的。但是这一论点的问题在于不可能设想有两支陆军或海军完全孤立地行动,完全只靠它们自己来行动。

   这里,我们不是判断航空兵在陆上或海上的价值,我们是判断它作为一个整体在整个战争中的价值。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观点。当航空兵被认为仅仅是适用于陆上及海上作战的辅助兵种,换言之,当认为航空兵器所适用的唯一行动是辅助行动时,那末我的反对者们是对了。但现在已有了独立空军,它已合法地组成,不管愿意不愿意,必须考虑到这一点。独立空军是具有相当规模的空中力量,它在陆军和海军的上空飞行和活动,它飞行和活动的场所与配属航空兵一样。现在谈论航空兵时,没有一种论点能不考虑独立空军;陆军和海军的上空不再只供配属航空兵使用了。相反地(这也是最重要的),现在只能谈论在同一战场上独立空军和配属航空兵并存。

   配属航空兵只有在与地面作战协同一致的行动才能获得最大的效用,但如配属航空兵不能与独立空军并存,它那最大的效用就将一笔勾销。我仍然坚持这两者是不能并存的,因而配属航空兵是无用、多余、有害的。

   在两支独立空军间发生战斗时,不管战斗如何进行,一支必然会胜过另一支。我们假定,能否设想一支具有支配地位的独立空军会允许敌方配属航空兵任意活动呢?特别是这种活动造成很大的危害时,它会允许吗?一眼就看出,它不会允许。实际上,配属航空兵或者不能影响战争的结局——在这种情况下,可让它自由自在地活动,让它去消耗汽油;或者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战争结局——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能阻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独立空军去攻击和摧毁配属航空兵,尤其在后者没有战斗机时更是容易。为了要使一方的配属航空兵有用,它的独立空军必须要具有支配地位,因为配属航空兵只能和一支有支配地位的或胜利的独立空军并存。

   为了享有使用配属航空兵所取得的明显的好处,战争一方必须首先在空中获得胜利。因此,首先要做的事,是将其独立空军处于能尽可能轻易地击败敌独立空军的地位。换句话说,独立空军必须尽可能的强大,避免任何兵力分散,因而必须放弃配属航空兵。废弃配属航空兵是获得保持配属航空兵时无法获得的好处的最好方法。

   听起来这好象是玩弄词藻,但并非如此。如果我们放弃了配属航空兵就可增加独立空军的兵力,使其能制服敌之独立空军,我们也能摧毁敌之配属航空兵,并能在我方陆军和海军部署中加上航空兵器,它在使用时将不怕敌人的抵抗。但是,如果保持配属航空兵,我们将被迫减少我方独立空军的兵力,结果就会被敌人打败,就会看到我们的配属航空兵被摧毁,或者不能给我方陆军和海军任何帮助。

   因此,尽管从陆上及海上作战本身来讲,配属航空兵似乎是有价值的,但从战争全局(陆军,海军和独立空军同时行动)来考虑,配属航空兵看来却是无用、多余和有害的。

   让我们设想,有两支陆军在濒海战区内打仗。很明显这两支陆军会得到海上辅助武器很大的帮助,后者能与沿海进行的陆上战斗结合,并促进其进程。但若设想存在这样的海上辅助武器,就必须假定海军不存在。可是事实上,海军确实存在,而海上辅助武器却不存在。对于一支在海岸或离海岸不远的地方作战的陆军,受到海上武器的支援是完全可行的,只要海军本身比对方海军占优势。就陆上、海面与空中的关系而言,情况也是一样,一旦独立空军建成,配属航空兵的用处就结束了。陆军和海军依靠的唯一空中支援应来自胜利的独立空军。为了陆军和海军自身的利益,也应该放弃它们自己的配属航空兵部队。

   现在任何人考虑任何重要的陆上和海上作战时必须记住,在陆地和海面的上方是天空。当空中只有燕子和信天翁在飞翔的时代,把陆上和海上作战看成是孤立的事情是说得通的,因为,除掉极少数的例外,这两个战区的作战是互不相干的。但是现在只能在很小程度上把陆上作战看成独立于空中作战之外。再说,由于空中作战可能针对陆上和海上目标,而相反的情况却不可能,因而合乎逻辑地必须同意:空中作战是唯一可以独立于其它两种作战之外的。这一不可否认的事实通常总是不被考虑,也许是因为缺乏历史先例的验证,陆上和海上作战仍旧被看成是在空间和时间上孤立的,就好象它们是在封闭的战区内活动。至多只考虑在这类封闭战区内作战的航空兵。

   这样就等于拒不面对现实。在《论海军航空兵》一文中,作者说他企图描绘“一幅在地中海作战的海军部队从它离开基地的时刻开始对空中支援主要需求的图景”。作者开始就明确要求保证海军部队出动的那个基地的安全,因为一个不安全的基地当然就等于没有基地。现在在敌方独立空军还没有削弱到不能进行重要的活动之前,这种安全是无法保证的。只要敌方独立空军具有威胁能力,就必须要有一支至少与敌空军旗鼓相当的空军部队来保证海军基地的安全。由于海军基地不止一个,不可能为每个基地指派一支与敌方独立空军力量相等的空军部队来保卫它,除非是敌人非常缺乏航空兵器。更不能把贝塔所认为十分重要的全部别的航空兵器配属给舰队。

   另一方面,只要敌空军未曾受损,在地中海作战的舰队总会遭到敌空军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这支舰队应需要一支相当于或超过敌独立空军的舰载航空兵,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贝塔描述的对活动在地中海上的海军部队必不可少的空中支援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能实现,即除了舰载的或非舰载的海军航空兵之外,其它飞机都不能在地中海上空飞行。但是这种情况在地中海是不会出现的。一支独立空军可以从任何方向飞进这个大海的上空,袭击海军基地、巡航中的舰队、商港及交通线。地中海的海军要想解除这种威胁,它的空军必须是胜利的空军。只有在空中取得胜利,海军才能指望有空中支援,这种支援将因为敌人没有空中支援而有很大价值。

   贝塔的论点只有当海军部队在独立空军不能飞行的区域内活动时才是正确的,而这种区域现在只有在大洋上才有。贝塔的思想只适用于在大西洋或太平洋上活动的英、美或日本海军;甚至在这种情况下,它的应用也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只有在舰船远离敌海岸时才行。一旦它们进入敌独立空军的作战范围,它们不仅将不得不与舰载航空兵作战,也将和空军本身作战。这就说明,即使在大洋上,独立空军也有不容忽视的价值。

   由于我总是注视着我国跨越地中海的特殊位置,我肯定我们的海军会非常有兴趣拥有一支能击败敌空军的独立空军,因而愿意放弃配属航空兵,以便加强独立空军,使其在战时能迅速夺取制空权。

   我几次向我在陆军和海军中的反对者提出下面的问题:“如果陆军和海军被迫与已获得制空权的敌人作战,那将会怎样?”我从未得到一个明确的回答。我知道这是个难题,尤其对于不愿给独立空军以适当考虑的批评者来说,更是难题。但这个问题必须回答,因为现在正在削弱独立空军以加强配属航空兵,上述问题所包含的情况很容易被忽视。有的批评者所持的观点是在空中没有胜败可言。还有一些批评者则咬文嚼字地拼命怀疑“制空权”一词的含意。

   我不得不反复解释,最后还得解释制空权这一名词指的是什么。我不得不信誓旦旦地说,我所指的制空权绝不是扩大到这样的范围,甚至不让敌人的苍蝇飞行,而只是说使敌人处于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的空中活动的境地。我也声明,我不是对这个词有特殊的偏爱,我不反对用一个更动听的名词,例如“空中优势” [ 译者注:作者在这里用了两个同义词:predominance in the air及preponderance in the air,都可译作空中优势。五十年代起西方国家用air superiority一词虽现也译作空中优势,但含意已与制空权有区别。制空权(Comand of the air或Control of the air)是指国家控制空间的能力,即在空中力量和航空工业方面占有统治地位,因而可利用这种控制能力在平时和战时对另一国施加影响,带有威慑的含意,因而制空权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发生了军事冲突,这个词也不限定在纯军事方面,在和平时期也可有制空权。空中优势是指空中作战时一方军队对另一方的控制程度,具有空中优势的一方其陆海空军部队的作战活动不会遭受对方航空兵的严重干扰。这种空中优势实际是航空兵优势。现在我国军语中制空权的含意与西方的空中优势基本一致。 ] 或“空中霸权” [ 译者注:这里作者用的原词是aerial supremacy,它和现在所说的空中霸权air supremacy虽然词面相同但含意不同。杜黑把它看成是制空权的另一种说法,现在则指高强度的空中优势。 ] 之类,只要其含义不变。但是我拒绝接受空中斗争无所谓胜负的观念。那样说是违反常识的。空中斗争和陆上或海上斗争,或和其它别的斗争一样。任何斗争按其本质来说,结局终将一胜一负,否则那就不是斗争。空军部队和其它部队一样,敌对双方部队斗争的结果总会带来胜负。我把这件事归之于人类天生的常识。

   还有很多人的观点是制空权(空中霸权、空中优势)只能是局部的和暂时的。但如果说有一种战场,在那里战斗很难限止于局部,那么空中肯定就是这种战场。制空权又为什么只应是暂时的呢?如果我方的独立空军能使敌人处于无法在空中进行任何有意义的作战活动的境地,那么这种制空权就是全面的,并且只要敌人继续处于那种境地,制空权也是持久的。

   我的反对者们是了解这一点的。他们在捍卫“暂时”一词时宣称一个国家在空中被人征服之后仍能建设另一支空军,并扭转局势。当然,世界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但是如果发生上述情况,那就意味着制空权已经易手。那是可能的,正好像一支陆军在陆上被打败后,有可能建立一支新的陆军去打败原来的战胜者,也好像一支海军在海上被打败后还有可能去建立一支新的舰队等等。但是不论在陆上、海上和空中要做到这一点真是非常困难的,我们这里讨论的不是例外的情况而是正常情况。

   在空中战场,被击败的一方重建一支能实施报复的独立空军的可能性是基于下述假设:获胜的空军具有骑土风度,它允许敌方重新组织力量,或者竟如此天真无知,不去加强自己的力量,使自己的力量和敌人重建的力量一样多。在战争中作这样的假设真是愚蠢极了。

   菲奥拉万佐上校写道:

   在这样一种假设下(敌人由于装备低劣,缺乏政治勇气,或者怯于冒险,会试图回避一场决定性战役),较强的一方手中的制空权将是不稳定的,至少有潜在的不稳定,因为敌人的兵力依然存在;如果较弱的一方不肯冒险进入一场决定性战役,也很难强迫他进入。例如,很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弱的敌人有一个组织良好的积极或消极的地方防空,有地下机场,故而不冒重大风险就不可能将其空军部队吸引出来,或者袭击其工业中心和人口中心。

   时间长了,战争开始时曾是强大的空军部队就可能被战争折磨得一天天弱下去,直至变成劣势。如果敌人聪明机警并有意拖延时间,敌我态势就会主客易位。然后进行战斗,就像在海上作战的情况一样。

   在他的假设中,“好像”太多了。他在作结论时不得不假定海上作战和空中作战的情况是相同的。但这是一个不合理的假设。在海上,不仅可能而且很容易使一支舰队收缩起来,使敌人即使不是不可能至少也是难于将其吸引出来或者给它任何伤害。在海上,要想使敌舰队得不到任何东西供应是绝对做不到的。除非甘愿冒巨大风险,在海上也很难攻击有防护的工业中心或人口中心,而且。这些中心只能是位于海岸上或离海岸不远的才行。

   但是在空中作战的情况下,要把部队收进地下掩蔽所中去从绝对意义上说是可能的,而在实践上必须承认是很难做到的,尤其当这些空军部队兵力很大时。但是单单收起部队还不够,还必须把部队赖以生存的一切东西(仓库、制造厂、修理厂以及其它必需的设备)统统收起来,这当然是更难了。用航空兵器将敌之进攻阻止在远离工业中心和人口中心的地方,与在海上将敌阻于远离海岸的地方相比,则更受限制和较少有效。更有甚者,这些防空兵器必须非常分散,因为所有的中心都可能受到来自空中的攻击,而不像在海上作战那样,仅仅是沿海几个中心可能受攻击。世界大战清楚地表明,对最强大的舰队来说是安全的海军基地却是当时还非常原始的航空兵器的口中之食,而且,攻击它们也只要冒很小的风险。因此这两种斗争中发生的情况很少有相似之处。

   要是承认一支较强的独立空军不能随意对较弱一方的基地、供应中心、生产中心采取行动;进一步说,如果承认较强的独立空军单纯因为敌方有积极和消极防空而受阻,那么我们应得出结论:一支比敌方强的独立空军是无用、多余、有害的,因为它除了“被战争折磨得一天天弱下去”,然后变成较弱的一方之外,将一事无成。

   “然后进行战斗”作者写道,为什么?为什么较强的空军现在已变为较弱的一方,却会参加这场原来较弱的空军拒绝参加从而使其变得较强的战斗呢?

   作者继续往下写道:

   看来通常的结局是在敌对双方之间不停息地进行积极的竞争,在竞争中,在较短的一段时间内将产生一个胜利者和一个失败者。那就是说,战斗(一次或多次)在空中战争中发生的可能性比海上战争大,因为必须考虑空中的特征是不能静止不动的。

   我承认,我根本看不懂。要是通常的结局是一场“不停息的”竞争,那又怎么会导致在较短一段时间内产生结果呢?要是较弱的空军始终处于拒绝参战的地位,而且只要拒不参加,就可指望变为较强的—方,那么战斗又如何能是一件极可能的事情呢?

   作者又继续写道:

   紧接着决定性战斗之后,胜利者将享有不受抗击的飞行自由,换句话说,获得制空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享有无限制的通行无阻的飞行自由,因为没有理由认为摧毁敌方主要空军部队也会使敌方的地方防空变得一点用处也没有。

   很明显,这样想问题是毫无道理的。但是却有充分理由去相信,一支能摧毁敌主要空军部队的独立空军必然也能对付次要的防空部队,尤其是因为这些防空部队是分为若干个地方防空部队的,他们只能分散地抵抗空军的进攻行动。

   作者又写道:

   如像德国那样,感谢它的工业组织,使它能够在协约国击沉多少艘潜艇就补充多少,获得制空权的一方却没有足够的剩余兵力利用它的暂时优势在对方重建成一支有相当价值的空军之前,取得能结束战争的决定性效果,那么战争就会像世界大战那样拖延下去。

   说得很对。如果胜利者处在不能利用他的胜利的状况下,胜利就不是决定性的,而只是一种暂时的优势。但是这也不是空中战场所特有的,而是陆、海、空都会发生的。然而作者的类比是不公正的。德国能够尽快补充它所损失的潜艇的工业组织是住在协约国海军部队的进攻行动范围之外的,协约国海军只能坐等德国潜艇建成、装备部队、出海,因为只有等潜艇到了海上才能对付他们。

   但是一个能重建一支独立空军的工业组织却位于获得制空权一方的空军甚易到达的地方,获得制空权的一方能在敌方制造飞机、加装武器设备和送往空中的过程中攻击并摧毁它们。同时,它本身能够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制造飞机、加装武器设备和送往空中,能生产多少,就投入多少。毫无疑义,制空权也可能变为暂时的,这除非是获得的制空权只是一个皮洛士 [ 译者注:皮洛士为希腊庇鲁斯国王,公元279-280年与罗马交战,曾在赫拉克里亚和奥斯库伦得胜,但损失大批有生力量。他说:“再来这么一次胜利,我就完蛋了。”故皮洛士胜利喻为一次得不偿失的胜利。 ] 式的得不偿失的胜利——征服天空的一方满足于精神上统治或者躺在胜利上睡大觉,不去为自己建设新的航空兵,而让敌人去重建他的空军部队。但若取得制空权的一方知道如何去利用制空权,就不会犯让敌人为所欲为的错误。因为一旦获得制空权,制空权是否会变成“暂时的”,不取决于航空兵的某种特殊的性能,而完全取决于获胜的独立空军司令官的智能。让我们祈求上帝来一个好的司令官吧!

   我特别向巴斯蒂科将军提出我的问题:“要是陆军被迫在敌方控制了天空,亦即在陆军上空敌空军部队可以自由地活动的情况下去作战,那它将会怎么样呢?”他的回答局限于对“自由地”一词作诙谐的评论,而对其余的话却一言不发。但是,“自由地”一词又有什么可笑的呢?正好象陆军在粉碎敌人的抵抗之后可以自由地入侵敌国领土,占领其重要城市,掠夺其财富一样,又好像海军在击沉敌舰之后可以在海上自由地游弋,阻断敌之交通一样。独立空军也是如此,它在摧毁敌航空兵之后可在空中向任何方向自由地飞翔,自由地要投掷什么就投什么,要在何地投掷就在何地。和过去一样,这些都留待用常识去判断吧!

   奇怪的是有些人宣称陆军及海军绝对需要一支配属航空兵,煞费苦心地指出在没有配属航空兵时对作战如何不利,但却丝毫不关心陆军或海军尽管有了配属航空兵仍有可能被迫在敌方控制天空的情况下作战这样一种不测事件。但是这种不测事件是会来的,必须加以考虑,尤其对那些主张一国的航空兵部队应分散到上千个不同方向这种理论的人更是如此,因为这样做势必降低空军的潜力,而空军的主要用途是为夺取制空权而战斗。

   没有人否认控制着天空的独立空军可以对陆军和海军基地、交通线和供应线进行作战活动,造成某种破坏和障碍,没有人否认控制着天空的独立空军至少能妨碍配属航空兵执行任务。没有人否认陆军和海军在敌人占有空中优势的情况下作战是非常不利的。没有人否认由于占有空中优势的敌人实施空中进攻而使整个国家民心士气低落,将会对它的武装力量产生破坏作用。

   但是每个人对这个问题完全漠不关心,好像与他们无关似的。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一旦静下来认真地想一想,就会得出与我相同的结论来。那就是说,当面临空中斗争时,必须首先使自己处于便于取胜的地位,那就意味着必须迅速地把所有现存的空中力量集中成一个集团去战胜敌人。但是他们不要这种结论,故而像驼鸟那样把头埋在沙里。

   “毫无意义!”他们中有些人说:“毫无意义!我们只要记住世界大战的经验就行了。那时难道不就是敌对双方的航空兵进行拉锯战,根本没有得出个结果来吗?那时……”

   是的,是这样的,世界大战中确是如此。当时只出现配属航空兵。但是在拿破仑战争时,甚至情况还要更糟些,那时连配属航空兵也没有。在世界大战时,真正的空中作战概念还未产生,因而也缺乏合适的打一场空中战争的手段。正好像在拿破仑战争时没有配属航空兵,其简单的理由就是因为飞机还没有诞生。

   我愿意承认:要是未来战争中有两个敌手,他们正像我的批评者所主张的那样,都相信在空中战争中无所谓胜负,那么空中斗争将没完没了地拉锯,就像世界大战中那样。当有了不可能取胜的先入之见时,就很难有打胜仗的计划,并去实行此计划,获得胜利。但我确信这种情况不会出现,因为现在已有了独立空军,到处有许多人在研究如何获得空中优势。

   发动空中战争——真正的空中战争,意味着为夺取制空权而斗争,要是斗争的一方决意采用下述想法(那怕对军事学术尚未入门的人也能自发地产生的想法),那就行了:“使敌人在空中丧失力量是对我很有利的,因此,不要把我的航空兵部队分散,用它们去进行毫无结果的拉锯,我要使用它们去击败敌人的空军部队。”

   过去的经验与这件事并无关系。相反地,过去的经验将会歪曲正确的推论,因而起了消极的作用。在世界大战时,航空兵还是一个小孩,我们知道,小孩能玩战争游戏,却不能进行战争。现在航空兵已经成年了。他知道自己的力量和目的,他已可接受并完成在空中作战的任务,正像他陆上和海上的姊妹军种在陆上和海上作战一样。独立空军像陆军和海军一样,它的成立是为了进行战争;上帝慈悲,我们可别忘了这一点!

   在《舰队杂志》上,艾莫内·卡特上校写道:

   如果陆军和海军的配属航空兵要发展到许多人主张的那种程度,全部航空预算将不够用了。

   这是对的,甚至可以这样说,如果配属的航空兵器要能承担陆军及海军要求它做的全部支援,那么把全部国防经费给了它也不够。事实上由于航空兵的特性,对战争有用的任何事情它都可以做。它快速,能在高空飞翔,把地上的东西看得清清楚楚。它可用于各种侦察勤务,战略的或战术的,远的和近的,地形侦察和照相侦察;炮火引导和控制;观察和联络,传递命令和情报;以及其它种种凡是看得清和走得快的工具能做到的一切可以想象的勤务。

   它是有武装的,运动迅速的,有威力的。这就是为什么它被认为能完成直接和间接与战斗有关的各种任务:轰炸炮火射程以外的目标,在长度和广度上延伸了炮火;在攻击或退却的关键时刻在低空用机枪扫射地面部队;给军心动摇的部队增加勇气;阻止敌军在夜间集中;轰炸敌司令部和偏僻道路上的运输队;以及其它需要一种有武装的运动迅速的能引起恐惧的工具的协同作战任务。它是唯一的能在空中作战的兵种,因而它可用于警戒天空,阻止敌方配属航空兵部队而支援自己的地面军队行动。

   航空兵能为陆军做的每一件事都同样适用于海军,只要略有想象力就可想象出更多新的各式各样的辅助勤务,所有这些当然会使没有航空兵的一方处于极端不利的地位。不仅如此,例如,一支具有Q数量的航空兵器的陆军或海军部队面对有2Q数量的航空兵器的敌人显然将处于不利地位。结果配属航空兵部队就将不断增加。配属航空兵的支持者们明知道这样做会减少独立空军的力量,但又不敢忽略已取得合法地位的独立空军,于是他们说:“至于谈到配属航空兵,我们会满足于最少的必需数量。给我们这个最少的数量吧!其它随你们的便吧!博拉蒂将军写道:

   ……独立空军是重要的……,主要的考虑是它的实力与它未来的任务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给Z(独立空军的航空兵器数)以最大可能数,而给予X及Y(陆军及海军配属航空兵部队的航空兵器数)以最小的必需量。

   “最大”一词与Z的数值相联系是重复的,博拉蒂将军建立了如下的方程,其中T为现有的航空兵器及资源的总数,T=X+Y+Z。只要陆军和海军的最低需要量确定之后,Z的数值甚易求出:Z=T-(X+Y)或Z=T-X-Y。

   现在Z不能是最小值或最大值;它就是它,是减法的结果,即余数,或者更愿意用平衡数这个词。这个平衡数可能很小,小到接近于零,视X与Y的给定值而定。因为T是常数。主要的因素是独立空军的实力,但这个实力只不过是把一切供给品都给了配属航空兵之后的平衡数的实力。博拉蒂将军继续说:

   两个较老的军种——陆军和海军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小妹妹——独立空军已经能在他们无法活动的地方独立地(从战争全局看)进行活动,在某些情况下取代了他们的地位,或者积极地与他们协同作战。他们不让空军拥有完成这些任务的手段是荒唐的。但空军的地位已经能给陆海军以珍贵的工具,这些工具是不能没有的。……因此,尽管它得到的报偿不多或没有报偿,它却有责任在它的能力范围内慷慨行事。

   博拉蒂将军的意思是这个小妹妹应该是家庭中的一个“灰姑娘” [ 译者注:灰姑娘(Cinderella)原是西方民间故事中一个聪明美丽的小女孩的名字,她在家中受继母和两个妹妹的欺负,后参加舞会,结识王子,终成眷属。灰姑娘的故事首先收入法国著名文学家夏尔·佩罗1697年出版的童话集中。 ] 。他的两个姐姐不能不承认她的存在和能在她们无法到达的地方进行独立活动的能力(当然是有利于两位姐姐的),在某些情况下代替她们,当她们需要的时候拉她们一把;但“灰姑娘”还有责任乐于牺牲自己,慷慨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她不必担心,无论如何总会有点东西剩给她的。

   没有人去考虑独立空军对战争全局的价值。它不得不依靠剩下的东西去尽力而为。无论如何,它能做的也就有限了。陆军和海军的实力必须保持某个标准,现在又来了空军,它可以帮助其它军种,它的首要任务是毫不吝惜地给他们以帮助,其它都是次要的。这就是所谓的武装力量的协同作战,但实际上,这就是一支武装部队的精神,不仅不能上升为一国武装力量的精神,还堕落为纯粹的利己主义。

   如果独立空军在战争全局中负有特殊使命,它就必须像陆军和海军那样具有足够的力量去执行使命。只要空军部为配属航空兵提供经费,他们之间就会一直存在严重的利害冲突。每个航空兵都想多捞一把,并且谁也不知餍足。

   是不是陆军和海军都相信没有配属的航空兵器他们就活不下去呢?好吧,那么为什么他们不从自己的经费中拨款给它,就像他们需要其它东西时那样做呢?同样情况,独立空军也应有它自己的预算,以便让它不受干扰地自己生活下去。否则下述说法(巴斯蒂科将军就那样说过)就不对了:一个国家在它的武装力量上耗资五十亿元,其中七亿给了航空兵部队;而实际上7亿之中大部分都给了配属航空兵,以便增加地面军队的实力。我从一九二一年起就一直讲这个问题。

   只有陆军(或海军)才有权去估算它需要一支什么样的配属航空兵,这种估算不应是陆军和空军部之间讨价还价所产生的折衷物。最好是公正地面对这种情况,一劳永逸地明智地定下来以免干扰和反复。按实际经验看,经过折衷的协议定下配属航空兵的规模之后,陆军总是埋怨不够大,而空军部则觉得太慷慨了。

   陆军和海军不应让他们的实力依赖于空军部的慷慨或牺牲独立空军。要是认为配属航空兵是陆上和海上军队发挥作用所必不可少的,那末航空兵就像这些军队的所有其它兵器和装备一样,在这些军队的编制中就应有它的地位。航空兵器的固定的适当比例份额应包括在庞大的陆军和海军部队编制中,正像大炮和其它战争工具一样,而确定这些份额应是陆上和海上军队当局责无旁贷的事务。独立空军本身也应有其固定的预算,而不是目前那样不明确和变动不定。这样它就可以研究用最好的方法去使用这笔经费,而不要老是伤脑筋去保住它的拨款不要被别的机构要走。

   这种安排与航空兵统一性的原则并不冲突。统一性原则当然是要坚持的,因为只有一种最好的方法飞行,不管这飞行是为了谁,为陆军、海军、独立空军或为民航。空军部将根据申请将航空兵器和人员供给陆军和海军,并收回生产成本,这样就摆脱掉不是他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和责任。这种制度对陆军和海军来说也应该受欢迎,因为他们可获得他们想要的配属给他们的航空兵器而不受外界干扰,并可按自己认为最好的方式组织,训练和使用这些航空兵器。

   为什么配属航空兵的支持者不肯提出和赞成这种制度呢?艾莫内·卡特上校在他那篇《皇家陆军配属航空兵的使用、组织、动员、训练……和使命》文章中写道:

   毫无疑问,配属航空兵的问题远没有解决。要是问题解决意味着配属航空兵全部建制都适合未来战争的情况,那就比圣达利想的还要复杂得多。完全正确,每样事情都得重新做起。

   这不是很鼓舞人的说法!作者继续写道:

   皇家陆军和空军部之间的协议对配属航空兵不会有好处。协议的道路是值得怀疑的,既不是军事途径,也不是合理途径,因为这条道路是用小人意见和影响铺筑成的,它不是,永远不是客观的。

   真是太妙了。卡特上校继续说:

   答案不是说:“让我们坐下来,看看我们能做些什么”,而是更可能是如下的对话:

   皇家陆军:“我对航空兵的要求,战略的、战术的和后勤的要求如下……”

   空军部:“我能满足你要求的资源如下……”

   皇家陆军:“根据我的需要及适合你的资源情况,我的配属航空兵的编制如下……”。

   照我看,所有这些可能只是前进的一步,而不是决定性的一步。人的本性就是倘若你能免费得到某种东西,你就会尽量多要;倘若你必须无偿地放弃某种东西,你就会尽量少给。卡特上校提出的这种制度实行起来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了尽量多要,陆军就夸大它的需要。为了尽量少给,空军部将试图尽量缩小它的资源。结果将是配属航空兵的编制再一次经过妥协,讨价还价而达成,这就是所谓协议。

   我们需要的是决定性的一步。陆军和海军应当说:“我需要这么多,钱在这里,拿给我!”于是空军部就会满足这个要求,收下钱。如果这样,就不需要妥协的协议,各方都满意,都将克尽其责。

   卡特上校进一步说:

   现今要想一个部门能具备有关陆上和空中战场(我加上一句,当然也包括海上战场)的全部知识是做不到的;必须在组织上进行最重要的协作,并应该是密切和连续的。发展这种协作的最重要形式的方法之一可以是组建皇家陆军配属航空兵指挥部。这样的机构应该在战时出现。

   这将是前进的另一步,但仍然不是决定性的一步。当然,在战时应该有陆军和海军的配属航空兵指挥部,也毫无疑问这些指挥部最好现在在和平时期就组建起来,至少能搭起架子。但是它们的使命可不该是密切的和连续的协作,因为协作在性质上是含糊不清和非决定性的,取决于个人影响,只能通过让步和妥协才能发挥作用。相反地,它们的主要使命应该是制订它们自己的行动计划。

   陆军和海军所需的航空兵器的数量与质量的决定权只能属于这两个部门的负责编制的当局。谁负责陆军编制,谁就有权说话,例如陆军需要一支供战略侦察的航空部队等等。这种事并不需要专门的航空技术知识,只需要航空兵器一般性能的知识,而这种知识在目前已属于一般文化水平。然后陆军和海军的配属航空兵指挥部应该运用他们特有的权限去决定所需的航空兵器的编制和它们的费用。于是陆军和海军负责编制的当局就能掌握作出最后决定所需的全部数据。一旦作出决定,配属航空兵指挥部把兵员兵器的申请呈报空军部,后者即按生产成本费提供这些兵器。

   这就是这一问题唯一明确合理的解答。它不需要妥协的协议,而是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明确无误的解答。这样的解答会带来如下的好处:

   一、配属航空兵器将和陆军、海军所掌握的其它战争手段处于平等地位,同属于陆军和海军的组成部分。负责编制的当局对航空兵器的兴趣和对其它兵器一样,对航空兵器的使用与其它兵器协调一致;由于所有兵器都由一个人领导,能达到最大的效率,故而使用的结果非常圆满。

  二、陆军和海军负责编制的当局有义务编组他们的配属航空兵,并从他们的预算中拿出钱来支付航空兵,他们将协调航空兵和其它各兵种的关系,使他们花的钱获得最大的好处。只在这时我们才会确切了解这些当局真的把航空兵的帮助放在何等重要的地位!现在他们所要做的只是一味地申请要航空兵,从不担心要化多少钱,因为那些钱是从别的预算中出的;他们觉得他们申请的是万分需要的。要是说只要谁发誓说他万分需要一辆汽车,那就免费送给他一辆,岂不每人都要来它一辆呢?

   独立空军会有它自己的预算,它可根据自身的职责来自由地组建部队。

   我确信,如果这种制度被采纳的话,不仅配属航空兵会真正发挥作用,陆军和海军也会节约使用它们。万分需要配属航空兵的支持者们也不会再来问:“我们可以从空军部的慷慨解囊中申请什么?”问题将完全不同。由于他们不得不从自己的预算中拿出钱来付款,不管预算多大,即使它增加到能包括新的开支在内,他们也会问问自己:“要增加陆军(或海军)的潜力,哪种办法更好些呢?是把一部分预算用在航空兵器上呢?还是把它全花到陆军(或海军)兵器上呢?”这个问题是比较现实的,把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打消了;答案可能会是这样的:“在我们的独立空军没有夺取制空权以前,航空兵器究竟有什么用呢?如果制空权已经夺取,我们难道不能要求独立空军合作去对付一个被剥夺掉空中力量的敌人吗?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把我们的全部拨款来增加我们的陆上(或海上)兵器。”于是配属航空兵将被它自己的捍卫者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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